作者非洲商业观察
津巴布韦年宣布独立以来一直是由现年93岁的穆加贝担任总统。然后近日,津巴布韦军方发动政变,当地时间10月15日穆加贝及夫人被军方控制。万事有果必有因,津巴布韦政变也是一步步发生的。
一、打土豪分田地、大饥荒与超级大通胀
曾任中国驻津巴布韦特命全权大使的袁南生新近发表的一篇文章讲述了他所亲历的“津巴布韦年大饥荒”。
文章写道:
“……(津巴布韦的)穆本盖圭外长开门见山地对我说:西方国家的制裁,加上旱灾,导致津巴布韦饥荒越来越严重,万人缺粮,津巴布韦总人口约万,每天都在饿死人,请求中国政府提供紧急粮食援助。我回复:立即向中国政府报告。
“对津巴布韦的饥荒,使馆不仅早就掌握了不少情况,而且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南非政府向津巴布韦政府捐送了15万个裹尸袋,用来安葬饿死的饥民。当时,粮食和其他食品奇缺,有钱也买不到,不仅大米、面粉、玉米等主食买不到,肉类、蔬菜、鸡蛋、牛奶断供,连油、盐、醋等所有调味品在市场上都见不到,这给驻津巴布韦外交使团,包括中国驻津巴布韦大使馆,解决吃饭问题和举行外交招待会等,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当时,津巴布韦成了全世界恶性通货膨胀最严重的国家。我亲眼目睹了津巴布韦通胀的过程。仅仅几个月时间,津元如同滚雪球一样,从一周一贬到一日一贬,从一日一贬到一日数贬,津巴布韦储备银行发行的纸币面额,则由元、0元、00元迅速发展到1亿元、10亿元、亿元、0亿元。到年7月时,通胀率竟写下天文数字:百分之二点三一亿。年1月,发行万亿津元大钞,创下货币史上的一项世界纪录。我在津巴布韦期间,从1美元兑换3万津元一路飙升到了万亿津元!由于通货膨胀太快,买一个面包有时需要几十上百万津元,面值几十上百的钞票,要装一竹篮才能把一个面包买下来。越到后来,人们越不愿意接受津元,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形式的以货易货便卷土重来,以致有人甚至连搭车都拎着两只活鸡充当车费;再次,是粮食危机与安全危机交织。公开抢劫甚至抢劫杀人的案件层出不穷,中资企业、华人华侨商店成为被抢劫的主要对象之一。湖南省派出的驻津巴布韦医疗队驻地被抢,湖南省卫生厅派出的前往津巴布韦慰问医疗队的出访团组也接着被抢。不少人不顾保护野生动物的法令,为了度过饥荒,公然猎杀大象、犀牛、狮子等保护动物;最后,是粮食危机与霍乱、瘟疫等交织。饿殍遍野导致霍乱和瘟疫流行,不仅津巴布韦老百姓谈此色变,即使是外交官员对此也忐忑不安。
“……饥荒开始后,使馆将部分花园和草地改为菜地。花工是当地雇员,由种花改为既种花,又种菜。……使馆将养孔雀的地方改为鸡舍,自己养鸡,多的时候养了90多只鸡。……”
而饥荒降临津巴布韦,与暴力土改的启动时间大体同步。
“津巴布韦本来是农业大国,为什么会发生史无前例的饥荒呢?
津巴布韦独立后,是一个黑人掌握政权,白人控制经济命脉的国家。如果黑人对白人农场主的政策失当,津巴布韦农业经济就会遭到严重破坏;如果维持原状,广大黑人就不能实现‘耕者有其田’。面对土地控制在白人手上的情况,广大黑人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土地改革。
年3月,津巴布韦老战士强行占领个白人农场,并发生多起流血冲突,津巴布韦土地问题成为国际焦点问题。4月,议会授权政府无偿没收白人农场。
不仅如此,穆加贝总统还废除了宪法中关于白人拥有20个固定议会席位的规定,剥夺了他们的政治特权。同年5月,穆加贝签署宪法修正案,允许政府在无须给予赔偿的情况下,征收白人农场主的土地,分给无地的黑人农民。
这些做法招致了英国等西方国家的不满,它们不仅减少或停止对津巴布韦的投资和援助,而且还对津巴布韦实施经济制裁,先后有三四百家西方公司从津巴布韦撤走。
激进的土地改革造成了农业衰退,并直接危及人民正常生活。
政府无偿没收土地的做法,挫伤了白人农场主的生产积极性,迫使大批白人农场主纷纷出走或撤资。
无地黑人农民在得到土地后,不仅缺乏资金和生产资料,也缺乏生产技术和经营农场的能力。由于经营不善,全国农产品产量大幅度下降,导致整个国民经济开始急剧下滑。
粮食短缺成为恶性通货膨胀的诱因,恶性通货膨胀反过来又使各行各业,特别是农业形势不断恶化,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年,津巴布韦开始以暴力方式推行快速土地改革,将大量白人农场主强制驱离,使原本非常发达的本国农业遭受致命性打击,津巴布韦从南部非洲的“面包篮子”变成了严重缺粮国家。粮食短缺直接导致食品价格猛涨,进而影响其他商品价格飞涨。津巴布韦政府从年开始不断发行大面额纸币,最高达到万亿。如此大面额的纸币如同废纸,造成该国国内极度恶性的通胀,国家经济陷入崩溃。
津巴布韦版“打土豪分田地”失败了。
从年初开始,津巴布韦政府被迫宣布停用津元,实行美元、欧元、兰特(南非货币)等多元货币体系,恶性通胀的局面得到控制,经济出现短期好转。由于国家严重依赖商品进口,对外贸易连年逆差,外汇储备基本为零,加上长期遭受西方制裁,津巴布韦经济一直处于极为艰难的困境。
据英国经济学家情报统计,~年间,津巴布韦外汇储备在3亿~6亿美元之间,到年6月仅有3.74亿美元,尚不足支付一个月的进口商品费用。津巴布韦随之陷入现金短缺危机,即无美元可用,政府没钱发工资,银行没钱供支取,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发展生产,进出口商无钱做贸易,老百姓没钱买东西,有时甚至排一天队也取不到50美元。
津巴布韦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但都无济于事,现金短缺危机越来越严重。最终,津政府不顾社会各界的反对,于年11月底发行债券货币(BondNotes),强制规定债券货币与美元等值,在国内市场上流通。但这一发行类似代金券的行为,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货币危机问题,也无法抑制物价上涨。
在摩根·茨万吉拉伊领导的争取民主变革运动(简称“民革运”)成立之前,穆加贝领导的非洲民族联盟(简称“民盟”)长期执政,而且在历次选举中都占据绝对优势。但随着民革运于年成立,民盟“一党独大”的政治局面发生改变。
在年的议会大选中,民革运一举拿下个议席中的57席,与民盟几乎平分秋色。在年的首次总统选举较量中,穆加贝虽然连任,但只获得56%的选票,这样的低得票率放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而茨万吉拉伊获得42%的选票,可以说虽败犹荣。(茨万吉拉伊津巴布韦前总理,政变后,茨万吉拉伊已经回到津巴布韦,正和上周被穆加贝解雇的副总统姆南加古瓦讨论成立民族团结政府。)上述选举结果表明,穆加贝及民盟在津巴布韦政坛上多年来的绝对优势地位已不复存在,来自反对党的威胁则日益增加。
二、推行本土化政策
1.本土化政策实施总目标《本土化法》第二部分“本土化与经济授权:总体目标与措施”规定,津巴布韦政府制订该法案旨在“保障本土化目标的实现”。
年4月11日,针对愈演愈烈的本土化风波,穆加贝总统签署声明,对于本土化问题做出“最高指示”:强调本土化是国家的重要政策,旨在使历史上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津巴布韦本地人获得经济所有权,掌控国家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要素,成为国家主流经济的重要参与者。这表明,在经济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下,津巴布韦更加重视对外投资合作中东道国的权益问题,因此获得更多经济权益、改善本国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状况是政府出台本土化法案的核心目标。
2.本土化法案实施的主要方式《本土化法》第二部分明确规定:在津巴布韦的任何企业都必须由本地人占有51%以上的股份。对于企业股份转让期限,《总条例》第三条“条例目标”规定:自本条例实施之日(年3月1日)起5年内,或者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企业应将至少51%的股份转让给津巴布韦本地人(IndigenousZimbabwean)。除非为了达到其他预期的社会或经济目标,转让份额不得减少,转让期限不得延长。
也就是说,无论现有企业,还是新成立企业,都必须在5年内完成51%以上的股份转让。
后来,政府又推出新的有关政策,对不同行业的股份转让的时限规定又有所不同。矿业是津巴布韦政府实施本土化决心最大、重视程度最高、条件规定最严厉的行业,此类行业受本土化影响最甚。据本土化部长卡苏库维利介绍,津巴布韦有将近家矿业公司,其中最主要的有15家。
年3月,津巴布韦发布的《矿业企业本土化执行计划的最低要求》规定:矿业企业本土化的资产要求设定为资产净值在象征性的1美元以上,股权转让期限从5年缩短为6个月,体现了政府对矿业领域本土化的严苛性。
津巴布韦的制造业曾经比较发达,门类较为齐全,但现在已经大不如前,外资企业主要分布在食品、卷烟、纺织服装等相关制造业生产领域。年10月,该国出台的《制造业企业本土化的资产净值、股份比例和最长期限》明确规定:资产净值在10万美元以上的非本地人制造业企业必须在4年以内完成本土化股权转让,其中第一年至少达到26%,第二年至少达36%,第三年至少达46%,第四年达51%以上。之所以规定是4年,这是因为距离年3月颁布《总条例》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对于金融、旅游、教育体育、艺术娱乐文化、工程建筑、能源、服务业、电信和交通运输等九大领域企业,年6月的《金融业等九大行业企业本土化的资产净值、股份比例和最长期限》规定:这些领域的非本地人企业必须在一年内完成转让51%以上的股份。津巴布韦的外资银行主要有:英国的渣打银行(StandardCharteredBank)和巴克莱银行(BarclaysBank),南非的标准银行(StanbicBank)和“MBCA”银行,以及博茨瓦纳的“ABC”银行(BancABC)等。
津巴布韦不是联合国划定的最不发达国家,但其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约0美元,非常需要吸收和利用外资来发展经济。但是,其本土化政策指向所有的外资企业,而且股权比例限制一律是49%以下,虽然后来政府被迫有所调整相关政策,但这一核心指导原则并未改变。
津巴布韦的本土化法案被认为在非洲国家中最为严厉,成为外国投资者首要关心和面临的问题,这样的本土化政策犹如一道高高筑起的门槛,将投资者拒之门外,或者让它们顾虑重重。
三、对白人的种族歧视
将白人排除在“津巴布韦本地人”之外。在本土化政策的所有规定中,有一条是最关键、最基本的,即关于“津巴布韦本地人”的定义。《本土化法》第一部分“前言”规定:所谓津巴布韦本地人,是指在年4月18日国家独立以前遭受不公正种族歧视、处在弱势地位的津巴布韦人及其子孙后代,以及他们所拥有或控股的公司、社团、企业联合组织、合伙企业等。
该定义虽然没有直接明确说黑人或者白人,但实际上已经把数万白人排除在本地人之外,即使他们同样拥有津巴布韦国籍。该规定与本土化的宗旨相符,体现了将本国黑人作为本土化政策受惠群体的倾向。以至于批评者认为这是变相的种族主义,而且违反了津巴布韦宪法规定该国公民人人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