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纪事报
津巴布韦华人网编译
最近,部分银行发出通知,准备补收自年8月起2%的转账税(IMTT),储户们因此而陷入恐慌。
虽然这一举措符合年第8号新金融法案,并且适用于那些没有扣除2%的转账税的银行,但储户们仍然感到震惊。考虑到当前所处时期,鉴于其微薄收入,此举将“雪上加霜”。
财*部在年推出IMTT,俗称“2%转账税”,但最初并不对外汇转账征收此税。直到今年6月,*府同意美元交易合法化后,才纳入外币交易的转账税。推出美元交易的合法化,意在减轻公众在疫情期间的交易负担。然而,一些银行并未对这些外汇转账交易进行扣税。现在,各大银行已向储户发送信息,告知其将补扣税款的情况。
其中一家银行称:“据最新出台的年第8号金融法,银行将对年8月1日以来所有的外汇和津元交易征收2%的IMTT。”
《金融法》有关所得税法(第23:06章)附表30(汇款税)的修正案规定,包括电汇、万事达卡和Visa卡交易在内的外币交易均适用2%的税率。本地及外币交易的免税起征点已分别修订为津元及5美元,而交易金额相等于或超过万津元及10万美元的,则分别征收5万津元及美元的统一税率。财*部已规定,从往来外币账户转账应根据附表修正案纳税。
经济分析人士关岩亚表示,扣税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他恳请银行在不给客户带来不便的情况下,找到一种便捷的方式来收取税款,以免导致银行交易冷清。
他说:“该税应从财**策声明中标出的生效日期扣除,这意味着银行系统也应该升级,但银行系统很可能没有升级。”
关岩亚表示,这种情况也说明*府应重视*策出台方式以及事先广泛征询意见。银行可能不是故意忽视,而是不得不重新配置其信息和通信技术系统,因此出现了积压问题。
财*部通信司司长克莱夫·姆邦贝拉表示,扣除的是针对8月1日起应缴的税款。他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2%的税应该从8月1日开始征收,而作为收税代理的一些银行并没有扣除。因此那些没有扣除税款的银行必须收回税款,并告知客户。”
津巴布韦银行家协会(BAZ)主席拉尔夫?瓦通格瓦的手机无人接听,因此未能就此事进行置评。
翻译:夜空
责编:清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